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昆明TCL电器销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昆明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思茅经营部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云国税函[2002]20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4-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通知略)

  附件:江西省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关于增值税退税适用范围

  一、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和刊物,必须是国税发(93)059号文第6条 1-6款规定的,93年已享受免征税政策的报纸和刊物;凡93年未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的报刊,不得列入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

  二、下列出版物的出版环节的增值税。

  1、全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以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其先征后退范围一个单位仅限一报一刊以内。

  2、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青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包括:教材、教辅读物、教学挂图)。

  3、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

  三、全省县级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图书出版物的增值税,“八五”

  期间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退税的税款用于发行网点建设。

  第二条 关于增值税的退税程序一、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具体退税事宜,由全省各级财监办按照财政部(94)

  财预字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退税有关材料,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中企业应向当地财监办(南昌市企业直接向省局报送)提交以下材料:1、退税申请书2、退税依据3、已纳税款缴款书原件或复印件4、有关帐册材料5、当地国税部门开具的93年免税和当年税款征缴证明6、当地金库证明三、各地市监察专员办事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有关规定查帐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省财监办审批。

  第三条 关于审批退库时间凡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企业,原则上按季退库,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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