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解决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

关于印发辽阳市解决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辽市政办发[2002]2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4-23
施行日期:2002-04-23
发布部门: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解决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辽阳市解决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实施方案

  为尽快解决我市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省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解决全省城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的适用范围为目前生活困难、特别是住房困难(无房、危房、简易住房及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市级以上先进人物、老复转军人适当优先。其中,特困职工指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工商企业及现已转制的国有企业,包括工业、交通、建筑、商业、粮食、供销社等系统国有企业)中,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民职工身份、居住在城区、生活在低保线以下、住房困难的职工;特困居民指居住在城市、不在国有企业工作、知低保线以下的居民。省级以上的老劳模和曾经立功受奖的老复转军人解决住房资格评定标准适当放宽。

  二、建设安排

  解困住房建设实行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相结合,与房改、棚户区改造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相对集中建设的原则。全市共建设解困住房700户,其中,特困职工500户,特困居民200户(含老劳模13户,老复转军人52户)。

  (一)建设任务分配及选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及国有企业和劳动模范、老复转军我共495户、25710平方米(指建筑面积,下同)解困住房由市政府在近郊西八里集中组织建设(规划用地35亩);宏伟区、弓长岭区、辽宁庆化公司、鞍钢弓矿公司共205户、10590平方米解困住房由各单位结合棚户区改造自行建设,省、市政府按特困职工、特困居民每户6000元,老劳模、老复转军人每户13000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补贴。

  (二)建设标准。解困住房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强制性标准,必需的使用功能,一次装修到位,配塑钢窗,室内细石砼地面,墙面、顶棚刷仿瓷涂料,卫生间墙面贴1.8米高瓷砖,配蹲便洁具和洗手盆,水磨石窗台、灶台。建设户型一般解困住房为50平方米,老劳动模范、老复转军人解困住房为70平方米。

  (三)住房分配及确权。解困住房由市政府组织市经贸委、民政局、市总工会进行确认分配。解困对象原则上按500元/平方米购买解困住房,楼层差为一、二、五楼500元/平方米,三、四楼550元/平方米,六楼400元/平方米。解困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私自出售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交易手续。

  三、优惠政策

  解困住房土地一律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各种行政性规费和人防结建费以及临时用水、用电费用,事业服务性收费减半。办理 困住房产权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税收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筹措

  1、省补助255.5万元;

  2、市财政补助520万元(含存量房拍卖收入约310万元);

  3、各区补助317.6万元;

  4、自建解困住房企业补贴322.3万元;

  5、解困对象购房收入1815万元;

  6、开征2002年房地产发项目解困统筹金10元/平方米。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辽阳市解困住房建设要在市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副市长戴恩彪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的个体职责分工为:市经贸委负责特困职工分房对象的调查确认,制定特困职工解困住房分配方案和筹措资金;市民政局负责特困居民分房对象的调查确认制定特困居民解困住房分配方案和筹措资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困住房土地选址、征用、规划及相关手续的协调落实工作;市建委(动迁办)负责地块的拆迁工作;市动迁办负责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建设资金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争取省解困奖金及解困住房预算审查;市总工会负责老劳模和先进人物的调查、推荐、把关等工作;市住房奖金管理中心负责解困住房部分奖金筹措;市商业银行负责对解困住房建设单位给予贷款支持;市房产局负责解困住房建设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标准、建设和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政策(包括房改政策)制定的解释工作。

  为及时协调解决解困住房建设中的各类具体问题,保证解困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辽阳市指挥由副市长戴恩彪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颖、市房产局局长韩鹏担任,成员有市房产局副局长张一凡、宏伟区副区长崔广龙、弓长岭区副区长杨绪彪、辽宁庆化公司社会事业部经理王峰、鞍钢弓矿公司副经理林建兴、市房产局科长王振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困住房总体工种设计、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办公室主任由韩鹏兼任。同时,要建立联席会仪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六、时间安排

  我市住房建设工种要确保在4月份开工,9月底前竣工。具体安的安排为:

  (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征地并移交指挥部,同时指挥部支付征寺资金。

  (二)市经贸委、民政局、监察局、总工会要在4月23日前完成对特困职工、特困居民及劳动模范的调查摸底;4月25日进行公示;4月30号前特困职工、特困居民和劳动模范解困住房建设依次完毕;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将本区的补贴奖金经由市民政局归集后上交指挥部;上述集资款均要在5月15日前上交指挥部。特困职工的公示由企业组织,企业已解体的由社区组织;特困居民公示由区政府组织。确定特困职工、特困居民和劳动模范应成立评审组,国有企业的由市经贸委牵头,监察局、总工会和特困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特困居民由市民政局牵头,区政府、街道有关人员参加;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核准。

  (三)市财政局将动迁办上交市政府的84户6133玉米存量楼房划拨给市房产局,同时拨付40万元维修费,由市房产局维修后拍卖,所得奖金用于解困住房建设。自建解困住房的自建单位组织开工后,指挥部将市政府补贴奖金拨付到自建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建设工作作为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解住房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全面搞好各项服务。从建设立项到规划、拆迁、配套、确权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特事牡办,简化手续,从速办理,并确保本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在工种建设中,要严格衽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种管理制、项目合同制,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参与原材料采购,实行工种决算审计。要把好设计关,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设计标准;要认真招待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选题标准施工;要严把建设工种质量关,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定期检、不定期抽捡和工序交验检“三检”制度。

  (二)宏伟区、弓长岭区、辽宁庆化公司、鞍钢弓矿公司应将本单位解住房建设方案报指挥部,接受指挥部的指挥和检查。

  附件:解决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住房任务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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