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01]7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11-16
施行日期:2001-11-16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1月16日

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

(省工商局 2001年11月1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垃办空位[2001]83号文件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为了确保全省工商系统在1995年以来与所办市场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的基础上,如期实现彻底脱钩,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以朱镕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83号文件为依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总体部署要求,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识整体,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积极稳妥,行动迅速,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务求如期完成全省工商行政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截止2001年12月中旬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和其他经济实体实现彻底脱钩。今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一律不得兴办、代管各类市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兴办其他经济实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在各类市场和其他经济实体中任职或兼职。

  三、脱钩范围

  凡至今尚未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完成脱钩的市场或其他经济实体,均属此次彻底脱钩范围。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利用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兴办的各类市场(包括市场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其他机构或组织合资、合作联办的各类市场;虽已实行“四分离”或产权已移交地方政府,但仍继续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管的各类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单位兴办或代管的各类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兴办的其他经济实体。

  四、脱钩原则

  (一)坚持完全彻底脱钩的原则。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决定,绝不能明脱暗脱,藕断丝连。

  (二)坚持国家资产不流失的原则。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搞好资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防止以各种形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坚持收回市场建设投资的原则。凡有可能有条件的都要力求采取一定方式收回原投资。

  (四)坚持人随市走、债随市走的原则。处置市场资产必须将债务、人员一并妥善解决,绝不能“市走人不走”、“市走债不走”,确保不留后遗症。

  (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注意结合本地实际,不拘形式,讲求可操作性,积极稳妥顺利完成脱钩任务。

  (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服从大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消化矛盾,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脱钩任务。

  (七)坚持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恪守职责,保持市场平稳运行,防止出现各类事故,消化解决好不稳定因素,促进平稳过渡。

  五、脱钩方式

  (一)市场处置。对应脱钩的各类市场和其他经济实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下述方式实行脱钩:

  移交。对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政府决策并且直接组织兴建的市场及其他应移交的市场,在理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可将市场(包括市场的人员、产权、债权及债务)以地市或县为单位移交给当才政府。对有关方面兴建的由工商局代管的市场,应整体移交原产权单位。

  改制。对具备改制条件的市场,可以市场服务中心为主体,参照有关政策办法,改制为与工商局无任何隶属关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

  出售。对拥有产权并符合出售条件的市场,可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

  转让。对一其他方面联办的市场,可通过拍卖、转让股权等方式实现脱钩。

  除上述方式外,也可采取置换、关闭、撤消等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脱钩。

  (二)人员安置。市场服务中心人员安置应按照“人随市走”的原则进行,其人员安置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对需要移交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等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市场脱钩前占行政编制的市场服务中心干部,根据本人意愿需要返回机关工作的,应在完成脱钩任务后,由所在工商局党组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事宜。对超编分流人员安排到市场服务中心工作的,均按该中心人员对待。

  (三)债务处理。凡脱钩市场在市场建设中形成的债务,要在明晰债权债务的基础上,按照“债随市走”的原则,与脱钩市场一并妥善处理,不得再遗留任何债务。移交市场产权时,要及时到有关银行办理债务确认手续;涉及银行贷款转移的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需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金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稳妥进行。各级政府应由主管领导挂帅负责做好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各地工商局可设立相应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务将市场办管脱钩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研究,稳妥实施。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精心制定好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注意总结经验,广为借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思想情绪,化解各种矛盾,处理好各种复杂问题,确保脱钩工作有条不紊,积极稳妥实施。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要统一政令,不得各自为政,认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工作不力、拖延不办以及造成其他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反馈,抓好跟踪问效。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快捷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全省要加强统一督查指导,12月下旬前检查验收,并向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写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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