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司法局职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玉政办[2001]13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12-12
施行日期:2001-12-12
发布部门: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玉林市司法局:

  《玉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玉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61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直属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玉办发[2001]76号)文精神,玉林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职能调整划入的职能。

  指导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主要职能

  玉林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市监狱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

  (四)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七)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办)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

  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和警衔评授审核上报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司法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政外事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建设。

  (二)法制宣传科(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承担玉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律师管理科

  1、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办理律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本市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的核准颁发和注销。

  2、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指导公证员资格考试、办理公证员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负责执业公证员的年审注册和奖惩工作;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

  3、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负责承办与司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提出意见;依法承办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调研工作;指导法学专业社团工作;负责仲裁登记;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

  (四)基层司法工作科

  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办)、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监狱劳教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本市所辖监狱劳教工作。指导全市戒毒劳教人员强制戒毒治疗工作,编制监狱劳动教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家监狱、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规划全市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布局、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单位的生产、基建、财务工作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全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职工的管理工作。

  (六)行政装备科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建、维修补助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车辆、国有资产、职工住房、基层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筹措局机关行政经费,宏观管理和监督事业单位及监狱、劳教场所的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财务审计。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外事接待和会议后勤及有关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七)政治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评授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法制教育、岗位培训等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和局机关党群工作。

  制订全市在职政法干部和企业法制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成人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以及律师函授中心的教学科研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司法行政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全市司法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全市司法行政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等决定;受理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制定监督和廉政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组织上报有关材料。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玉林市司法局机关编制50名(含后勤服务编制),其中:专项行政编制48名,玉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室领导职数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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