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审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甘地税三[2001]1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12-1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正文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转发你们,请尊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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