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专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呼市国税综字[2001]23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12-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旗县区国税局、各专业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所函[2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1年9月17日    内国税所函[2001]3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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