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通知精神,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政策和投入机制,研究加强和改进本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本地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13号(略)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通知精神,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政策和投入机制,研究加强和改进本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本地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1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