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的

关于成立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1]11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12-26
施行日期:2001-12-26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

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雷电防御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科学防雷减灾能力和水平,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政策措施的拟定,监督全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以及防雷装置检测等资质的管理,对全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杨新华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杨志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达人 省气象局局长

  成员:鲁鸿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徐铁南 省建设厅副厅长

  胡才修 省经贸委副主任

  胡权林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于 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薛 恒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自川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

  刘桂芬 省气象局副局长

  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桂芬兼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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