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企业发展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粤府[2002]4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6-24
施行日期:2002-06-24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正文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旅游企业的发展,促进实施《广东省旅游业“十五”计划》,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作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并实施旅游发展规划,营造旅游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认识发展旅游对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重视旅游经济,做好发展规划,加强旅游项目规划和管理,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规划的重点发展项目给予扶持,以加快开发和建设,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要将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工作计划,建立旅游扶贫试验区,加快山区及欠发达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工作,及时、全面地发布旅游产品的新信息,将本地的整体旅游形象推介纳入公益性宣传,引导旅游消费。各地要加大对旅游市场促销经费的投入,将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管,试行旅行社旅游发票贴花制度。

  四、为适应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市场和改革旅游产品结构的需要,各级政府要支持大型旅游度假设施的建设,着力改善旅游交通配套条件,加强旅游专线公路、旅游区(点)停车场和公共汽车站的建设,在主要道路上为重点旅游景区(点)设置交通指示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景区、星级饭店周边地区的公益性绿化带要纳入市政建设。

  五、以广州、深圳为集散中心,推动本市、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一日游”等短线旅游项目的发展,以适应本地居民和外地来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的需要。要简化边防证的办理手续,方便旅游团队出入深圳、珠海。

  六、积极推动国有旅游企业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新构建国有旅游企业决策体系、营运和监督体系以及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要采取宏观调控手段促进旅游产业组织扩张,刺激旅游企业的集团化发展,为大型旅游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实现资产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

  七、改革旅行社准入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对旅行社实行经营权招标办法;严格市场管理,建立违规处罚及退出制度;创造公平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民资,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旅行社市场;鼓励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跨区域设立法人或非法人分社;允许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在省内建立连锁企业。

  八、大力推进广东旅游信息化建设,争取率先成为中国旅游业“信息省”。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完善旅游行业管理网、公众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加盟到国家旅游电子商务网站——金旅雅途网,开展旅游营销业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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