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