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01]6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9-29
施行日期:2001-09-29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59号)转发给你们,(原文详见2001年《黑龙江政报》第17期第17页),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为巩固和扩大我省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省政府决定自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文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查处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打击侵权盗版、制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及印刷业;打击盗卖和走私文物。

二、各行署、市政府负责本地区文化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全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文化市场整顿和规范的指导综合和协调。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配合。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由省文化厅牵头,省经贸委、公安厅、外经贸厅、通信管理局、工商局配合。整顿歌舞娱乐场所,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文化厅、工商局配合。整顿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配合。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由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牵头,省公安厅、文化厅、哈尔滨海关、省工商局配合。整顿印刷业,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公安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整顿文物市场,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公安厅、工商局、哈尔滨海关配合。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全省整顿文化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错误倾向,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和部门保护、地方保护行为。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自觉抵御腐朽文化的侵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和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工作,更好地完成治理整顿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另发)要求,共同搞好清理整顿工作。年底前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省。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有关部门及地市将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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