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1年烟叶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1年烟叶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2-07
施行日期:2001-02-07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县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广大烟农和烟草行业的努力下,我省烟草生产形势较好,烟叶生产水平和烟叶质量不断提高,产销基本平衡。但目前全国烟叶总量过剩,且烟叶等级结构矛盾十分突出,低次等烟叶大量积压,上等烟叶供不应求,部分低次等烟叶无销路,国内烟叶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为增加烟农收入,促进烟叶生产稳步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01年烟叶生产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烤烟种植和收购计划,各地不得擅自扩大种植面积,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由烟草公司与烟农统一签定。

  二、各地要按照“市场导向、计划种植、主攻质量、提高效益”的指导方针,增强市场观念、效益观念和长远发展观念,帮助烟农增加投入,提高科技种烟水平,努力提高上中等烟叶比例,改善烟叶有效供给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使全省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为适应烟叶市场新的变化,增加烟农的有效收入和增强市场的竞争力,自2001年烤烟产新起,对市场无销路的B2K、B3K、GY1、GY2、CX2K等5个等级烟叶暂不收购。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组织工作,正确引导烟农发展烤烟生产,培育烤烟生产产业,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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