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璧山县青镇更名为青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璧山县青镇更名为青杠镇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2001]4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3-20
施行日期:2001-03-20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璧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青?颜蚋?名的请示》(璧府文〔200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璧山县青?颜蚴枪?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近年来,青?颜蚨?、三产业发展迅速,其招商引资、对外交流频率不断加大,而青?颜虻摹褒选弊郑?不属《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含常用、通用字,因而在现行微机字库中无“?选弊郑?给该镇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因此,为了维护行政区划名称的标准性、严肃性,有利于青?颜蚋飨罟ぷ鞯恼?常开展,市政府同意将璧山县青?颜蚋?名为青杠镇,其管辖范围和镇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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