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级政权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4-08
施行日期:2001-04-08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我省将逐步在县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牵头部门,尽快开展工作。全省县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省委副书记秦玉琴同志总负责,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李洪仁同志具体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协助。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尽快部署,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

  二、开展对县级政权政务公开工作的调查、试点。各市、州可确定一个县作为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借鉴乡镇政务公开的好做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搞好调查、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三、请各市、州人民政府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和试点的有关情况和今年工作的初步打算,在4月30日以前报省监察厅,省监察厅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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