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新国税函[2001]9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4-09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经贸委 湖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沙分局转发国家

正文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经委、财政局、外汇管理支局,各隶属海关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列名钢铁企业“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予以明确,子公司包括: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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