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地税发[2001]3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4-1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23号  2005年2月21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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