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23号 2005年2月21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23号 2005年2月21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