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鄂政发[2001]2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5-29
施行日期:2001-05-29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正文

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

(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省始终注重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近年来,先后进行了打击偷税、骗税、骗汇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一些领域中市场经济秩序仍然相当混乱,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突出,文化市场混乱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也时有发生,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日益严重,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这些问题任其存在,不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且造成投资环境恶化,社会道德水准下降,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五年,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既是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也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既是巩固我国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各市州、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和今年工作重点

(四)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涉及面广、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根据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五”时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是:

1、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查处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和大案要案。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涉税犯罪活动的专业化作案团伙。取缔非法买卖外汇,严防走私回潮。

2、整顿建筑市场。查处在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和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以及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及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3、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打击金融欺诈、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行为,制止恶意逃废债务。

4、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重点项目投资、使用国债项目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查处私设“小金库”,截留、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打击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5、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

6、推进文化市场整顿。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打击侵权盗版、制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非法经营的各类“网吧”。加强对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监管。

7、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区市场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限制企业竞争的做法。

8、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抓紧重点行业的安全整顿,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关闭。

(五)今年的工作重点。在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根据每个时期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各阶段整治的重点。今年,要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七个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1、以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拼装汽车、建筑用钢材、水泥、棉花、卷烟等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2、以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非法转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3、以查处偷税、骗税、非法违规减免税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

4、以查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为重点,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5、以清理整顿音像经营场所,查处非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机房”为重点,整顿文化市场;

6、以对烟花炮竹、小煤矿、小矿山、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为重点,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

7、以查处逃废债务,假破产、真逃债和打击金融“三乱”活动为重点,大力整顿信用秩序。

除以上七项重点外,其它有关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规范,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同时进行。

经过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整顿和打击,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严厉惩处;有关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行政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必须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违法犯罪者为其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七)严惩各种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对国家机关中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违纪的必须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市州、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筹措奖励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九)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明确分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为目标,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职能和政府机构改革。各级政府都要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组织彻底脱钩,把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疏漏,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十)切实减少行政性审批。加快清理政府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主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废止。依法需要保留的行政性审批,要程序公开,手续简便,除法定规费外,一律不准收费。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建立对审批机构和审批人的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彻底清理并废除省及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文件。禁止以任何形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进入本地市场、对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增加税费、提高外地产品的检验标准,限制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政企分开,创新企业制度,推行现代化服务方式,实现规模经营。

五、健全市场法规,严格执法

(十二)完善市场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关规章、规定、文件,按照规定程序适时提出制定、修订有关法规的建议,制定、修订行政规章。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企业和公民必须守法经营的观念。

(十三)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法行政、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不予制止是政府的失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改善执法机构装备,加强执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现象。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办案经费需要。严格管理执法队伍,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从严惩治并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六、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十五)根据国家要求加快建设“金关”、“金税”、“金卡”、“金盾”工程等信息网络监管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已经建成的电子监管系统要尽快实现全国联网,并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信息网络监管手段建设进展迟缓的部门和单位,可视情节轻重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故意设置障碍严重影响市场监管的,要撤销其领导职务。

(十六)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使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中介机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功能。

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十七)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使全体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十八)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缺乏信用不仅造成经济关系的扭曲,社会交易成本增加,而且败坏社会风气,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经济健康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制度,科学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防止商业欺诈、恶意拖欠及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八、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十九)建立“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1、成立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组织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和协调各项整治行动,定期检查各市州、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大事项。

2、实行市长(州长)负责制。各市、州政府都要成立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州经贸委),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各市州也要确定本地的整顿工作重点,进行具体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整顿工作不力,市场经济秩序混乱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并按照职责分工,对主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对列入全省重点整顿范围的问题,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没有列入重点整治范围的各有关部门,也要确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内容,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查处跨地区、跨部门的违法活动时,市州、部门之间要联合行动,相互配合。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推诿扯皮。

(二十)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提出时间和进度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整顿,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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