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1]3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6-11
施行日期:2001-06-1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1年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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