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的省级政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鄂政发[2001]3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1-06-12
施行日期:2001-06-12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正文

  为了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转变省级政府职能,在取消第一、二、三批审批事项(共575项)的基础上,再取消省级政府部门目前承担的39项审批事项。现将第四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第四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

  (共39项)

  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5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检验员证

  2、槽罐车驾驶、押运员证

  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2、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二、省教育厅(4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学生装(校服)生产企业定点

  2、中小学示范和达标实验室、图书馆建设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学校

  (三)取消的备案事项:

  1、第二学位报名和成绩

  三、省科学技术厅(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举办技术交易会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四、省公安厅(1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

  五、省司法厅(3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办事处

  2、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

  (二)取消的备案事项:

  1、仲裁委员会的变更

  六、省财政厅(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征收减免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企业会计报表期初余额

  (三)取消的备案事项:

  1、企业集团内部资产无偿划转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跨省招用劳动力

  八、省建设厅(1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绿地占用(1000平方米以上)

  九、省交通厅(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修剪公路林木叉枝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公路规费缴(免)费标志牌

  十、省农业厅(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农民会计技术职称评定

  十一、省文化厅(1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考古发掘单位和考古发掘项目领队人员资格认定

  十二、省统计局(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临时办事机构制发统计报表

  2、有关部门向外资企业印发统计报表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政府部门系统内统计资料公布

  十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印刷品广告登记

  (二)取消的备案事项:

  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

  十四、省林业局(1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进口林木种子

  十五、省旅游局(6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旅游住宿、餐饮定点

  2、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定点

  3、设立旅游管理公司

  (二)取消的备案事项:

  1、本省旅游经营者赴外地举办促销活动

  2、省外旅游经营者来本省举办促销活动

  3、境外旅游经营者来本省举办促销活动

  十六、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1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侨属企业身份认定、申请领取《侨属企业证书》

  十七、省知识产权局(1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省专利保护鉴定委员会人选资格

  十八、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1项)

  (一)取消的审核事项:

  1、轻工行业科技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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