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规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规工作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7-29
施行日期:2000-07-29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法规工作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的规定,决定在产生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的机构以前,授权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根据我省实际,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列入初审的地方性法规案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其他具体程序仍按照《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执行。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9,22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规工作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的决定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