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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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