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龄球、台球场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龄球、台球场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浙地税一[2000]6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8-1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我省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暂确定为10%,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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