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税局等七部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税局等七部门漳州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漳政办[2000]2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3-13
施行日期:2000-03-13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税局等七部门《漳州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三月十三日

漳州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1999]9号文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加油机安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1999]11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我市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市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由财委(经济局、经贸局、贸易局、财办)、国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外经委、工商局、地税局、石油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具体实施由各地的国税、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这项工作各地要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二、宣传工作

  省国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在《福建日报》上刊登对加油站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各地要以不同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或召开座谈会或深入企业等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安装税控装置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组织加油性经营者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国家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的程序、基本条件和安装税控装置是加油站保留的条件之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纳税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了解政策,以减少安装工作阻力。

  安装税控装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国税局、技术监督局、地税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与清理整顿石油办公室的联系,建立定期沟通制度,相互提供业户的资料。妥善处理各方面工作关系,摸清加油站分布情况,认真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根据闽国税发[1999]118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00年3月1日起,对清理整顿初审合格的加油站的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今后新设立的加油站必须使用税控加油机,需要更新的加油机,也必须使用税控加油机来取代。各地要结合当地加油站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清理整顿石油办公室对加油站的审查工作,并提出每一个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的时间表。

  (二)、分阶段完成安装工作

  1、根据省国税局安装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我市安装工作务必在五月底前结束。鉴于我市加油机分布面广、线长、规模大小不一及安装技术力量的限制,我市安装工作必须分情况、分路段、按时间先后进行。市清理整顿石油办公室对加油站的初审工作将于四月底前完成。整个初审工作最迟不超过四月底。

  2、安装时间进程

  根据市清理整顿石油办公室对加油站初审及工作进程安排,我市安装工作分三时间段进行:

  ①市直、芗城、龙文、龙海等单位于三月底前安装完毕,可按先国有石油系统后其他的顺序进行。

  ②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单位从4月1日开始安装,4月30日安装结束。

  ③长泰、平和、南靖、华安等单位从5月1日开始安装,至5月30日前结束。

  (三)发放税务合格证明

  安装税控装置前,每个加油站必须向当地国税机关申请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认定证明,否则,各地清理整顿成品油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时不予认定。

  对已完成税控装置安装工作的加油站,各地国税机关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发给全省统一印制的税务合格证明。

  (四)检查验收

  安装工作结束后,市安装税控装置领导小组将于6月份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安装工作进行总结。

  四、安装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召开加油站业主会议,由纳税人填写加油机税控装置申购表,并与代理商签订购销安装及今后服务合同。在省国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两局认可的指定产品中(全省指定四家生产厂家产品),选择适合于本加油站的税控产品品牌,同时安排安装时间。

  (二)代理商根据申购表采购税控装置,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加油站进行安装,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安装

  各地要指派专人负责安装工作,安装的具体操作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下发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进行。

  (四)做好税控装置的档案管理,各地国税机关对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实行边安装、边检定、边验收、边移交,保证安装后的加油机,税控装置有专人管理,确保加油机记录完整,表、证、单交接及时,在安装初期,加油站的基层税收征管单位要每10天提取一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税控装置的软件初始化工作。

  五、税收管理

  (一)加油机税控装置的购置费用,除按规定可在所得税前列支外,进项税款还可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二)在安装阶段,已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站,可按原征收方式征收税款,保留原税负。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行按实征收。

  (三)对未按规定时间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站,各征收机关应按其定额税款的五倍调高定额征税。

  (四)对拒不安装税控装置,或隐瞒加油机基本情况的,各级税务机关除采取前项措施外,对加油机实行查封,停止其使用,收回发票,并提请成品油清理整顿办公到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税控装置安装工作结束后,凡未通过税控装置监控售油的加油站,一律视同偷税论处,将予以从严处理。

  漳州市国家税务局
漳州市财委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漳州市外经委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
漳州市石油公司
二○○○年二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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