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一次保险公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的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保监公告第2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9-18
施行日期:2000-09-18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根据《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于2000年12月23日举行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0年10月16日至2000年1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考点报名。通过邮寄报名者在11月1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报名者须向考点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三、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两科:“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包括相关法律和保险公估案例分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范围

  理论与实务:(略)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公估案例分析: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利润损失保险、飞机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编辑成《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与条款汇编》,供考生参考。需要的考生请直接与考点联系。

  五、考试时间

  两科考试分别于2000年12月23日上午8:30和当日下午2:00举行。

  六、报名和考试地点

  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

  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指定考点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考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

黄燕双

楼小英

(010)62288627

(010)62288628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

路39号

100081

西安交通大学财经校区

经济金融学院金融系

张怀连

刘建军

(029)5261840

(029)5222197       

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纬

二街

710061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黄丽琪

陈茜

(021)65111000-2321

(021)65103925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200433

武汉大学保险系

李琼

颜毓娟

(027)87682134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珞珈山

430072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戴连碧

周敏

(028)7352302

(028)7352292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610074

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刘连生

胡瑾

曾晓佳

(020)87030310

(020)87033145-3026 

(020)87033145-3021     

广东省广州市沙河龙

眼洞

510521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

葛清俊

于敏

(0411)4710431  

(0411)4675374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

116025

关于报名、购书和考试等具体事宜请直接与上述考点联系,以上信息在9月28日后,可拨打热线电话1689713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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