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汇发[1999]31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9-24
施行日期:1999-09-24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

  为保证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和援外项目外汇管理的顺利实施,现下发办理上述业务的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遵照执行。附件:

  1、《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规程》

  2、《援外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规程》

  3、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批准书(三联)(略)

  4、《境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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