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的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科发人教字[2000]041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10-12
施行日期:2000-01-01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院

正文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优秀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步伐,建立一个与知识创新工程相适应的科研支撑体系,院决定实施“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现将《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的管理办法(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的管理办法(试行稿)

  2.“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招聘岗位申请表(略)

  3.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推荐(自荐)表(略)

  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的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科技队伍建设,建立与知识创新工程相适应的科研支撑体系,加快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步伐,院决定实施“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进优秀人才,必须与知识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相结合;必须与院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发展规划目标相结合,确保创新基地对人才的需求;必须与队伍的结构调整相结合,有利于队伍合理梯队的形成。

  第三条 引进人才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按照“按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聘任,契约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目标和条件

  第四条 “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的目标是,在3年内从国内外引进20位优秀人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促进文献信息和期刊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引进的优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文献信息系统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至少有2年以上文献信息工作经历,并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重要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国内的应聘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文献信息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文献信息专业核心期刊或其它信息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或拥有重要的研究成果。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有为文献信息事业发展而艰苦创业的开拓和奉献精神。

  (二)期刊系统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至少有3年以上自然科学研究或期刊工作经历,并具有课题研究或独立期刊编辑的能力。国内的应聘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掌握学科发展动态,并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创新性构想,在专业研究或期刊学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有为期刊事业发展而艰苦创业的开拓和奉献精神。

  第三章 招聘程序

  第六条 各招聘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报,院结合文献信息和期刊领域的发展规划予以审批,并通过各种媒体向国内外公布,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

  第七条 院统一组织由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招聘委员会,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提出初选意见,报院审批,确定入选人员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 待 遇

  第八条 每位入选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在聘期内,可获得3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用于科学研究、岗位津贴等。

  第九条 各招聘单位为入选者配备助手,组建合理的队伍。

  第十条 在聘期间,各招聘单位为入选者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 聘后管理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的聘期为3年,在聘期间,招聘单位与入选者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聘任期满,根据情况可以续聘,并另签合同。

  第十二条 引进人才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管理制,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入选者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院有关部门。合同期满的评估工作由院组织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计划由院人事教育局会同出版图书情报委员会执行,日常管理工作由院人事教育局科技干部处负责。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0年起执行。

  200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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