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津国税所[2000]10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10-18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正文

人民银行区内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市辖区各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银发[2001]278号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二00一年十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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