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吉地税个所函[1999]2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10-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中银集团重组上市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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