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赣州市第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赣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4-15
施行日期:1999-04-15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赣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9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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