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9]06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4-1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通知》(陕地税发[1999]1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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