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漳政[2000]综7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5-11
施行日期:2000-05-11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2000]文165与),现予以印发,从即日起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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