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经贸委《昆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经贸委《昆明市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昆政办[1999]4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5-17
施行日期:1999-05-17
发布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根据国家经贸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经贸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昆明市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办法》,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经贸委联系。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七日

昆明市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办法

企业技术创新是在新形势下,对企业技术进步的更高要求,是经济与科技结合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激活企业不断发展的一项“治本”的重要方法,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昆”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推动昆明市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按照国家经贸委的要求和云南省的部署,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九五”期间,通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在全市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进行宏观指导、社会积极参与,三方面协调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到2000年,努力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八五”末期增加10%;

2、骨干大中型企业的生产技术与装备水平分别较“八五”末期提高50%;

3、以大中型企业(集团)为重点建立3户省级以上的技术中心,抓好3户技术创新试点企业,80%的大中型企业建立自主开发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机构;

4、工业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提高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增加1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市产品出口额的比重达到10%;

5、组织实施10个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100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

6、创建20个省级以上的名牌产品;

7、全市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专利技术;初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要求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技术创新的意识,把技术创新真正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技术创新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当前产品无市场竞争力、经营亏损情况或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技术创新的自觉意识,彻底扭转过去技术创新应由政府包揽的观念,确立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方向的宏观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格局,积极主动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根据国家对技术创新工作的十五年(1996年-2010年)规划的要求,从1999年起,在我市启动并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全市各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各有关部门应把技术创新工作纳入其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制定各单位的规划和工作重点,把技术创新作为一项长期和重点的工作,常抓不懈,认真推进。1999年50%的市属大中型企业必须制定技术创新工作规划,2000年全市重点大中型企业纳入技术创新工程管理。

2、加强对技术创新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引导和协调好全市的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好技术创新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市经贸委、市科委、市计委、市建委、市外经委、市科协、市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劳动局、市机电局、市轻工局、市重化局、市二轻局等部门组成。各试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也要明确工作机构,实行各级行政的“一把手”负责制。市经贸委是市政府对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统计考核、信息服务及会同财政运作政府扶持资金;各县、市、区,各系统,是技术创新工作的主要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地区、各行业的优势,统一计划、统一布置、协调好各方面的科技力量,组织好创新项目的实施;财政、税务、金融部门要确实把技术创新工作作为培植长久财源来重点扶持;我市应充分发挥和利用高校、科研单位相对集中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科研技术力量的优势,促使与企业的合作,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最直接的承载、关联和运作者,更应该发挥其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的积极、主动作用;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技术创新工作的实绩纳入对各单位、各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注重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改造的有机结合

在技术创新工作中,要突出企业为主体,坚持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改造相结合。全市要以学“邯钢”,强化管理,开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有效管理模式,企业要抓住我市进行的企业改革改制的契机,顺势而谋,充分利用现在已出台的政策,抓紧对现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资产存量优化配置及改造,通过必要的破产兼并、增资减债、扶优扶强、名牌战略等措施,重点扶持和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名牌产品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产品结构的升级和重点行业上水平。注重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工作相结合,系统地推进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要以技术创新为源头和推动力,才能使增量的投入最有效地带动企业和行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因此,必须使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紧密衔接,使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与技术改造的“双加”、“双扶”及“创亿元”等工程相结合。

4、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实施技术创新工程

根据昆明市企业的实际,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宜采用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实施,即: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宜建立以企业为主的“技术中心”;其他大中型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进行;中小型企业可采用与体制改革相结合的“技术入股”、“专利发明入股”等多种灵活方式。各个“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合体”可按其运行的效果情况,分别进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层次给予支持。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或形式,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还应重视和依托社会科技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科技协会”的作用,使之与当前中国科协所倡导的“千厂千会协作行动”和“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相结合;全市要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为契机,带动各行业、各企业群众性的“五小技术活动”,进行小改、小革、小建议、小发明、小创造,促使全市企业全方位进入技术创新的新局面。

5、制定政策,逐步形成技术创新投入机制、激励机制

坚持体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投资的主体、利益获得和风险承担的主体的原则,发挥政府对技术创新工作的引导、调控和激励作用,形成有利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激励机制。

(1)继续落实并用好国家、省有关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

(2)从1999年起,凡拟定技术创新规划、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一般大中型企业可达到1.6%,优势大企业、大集团应达到2-3%,并且还应根据自身的实力,逐步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用可累计和结转使用,可用于技术开发贷款还贷;工效挂钩的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用可视同实现利润;

(3)列入市级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3年内,可由财政返还其新增所得税的60%,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再开发、再创新项目;

(4)市科技三项费要继续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成果的转化。

(5)从1999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技术创新优势企业、重点项目的贷款引导、贴息、项目风险承保补贴等方面。从而更有力地引导、扶持、激励和协调好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6、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为努力建设一支跨世纪、高水平的技术创新队伍,各行业、各企业应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重视培养本行业、本系统和本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管理者及学术和工程技术带头人,同时要注重引进急需人才,还应重视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现有科技人员的再培训,并且还要逐步地建设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技艺精湛的工人技师和技术工人队伍,形成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合理人才结构。

7、培育和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鼓励开展各种技术中介、经纪代理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重视对技术创新的社会中介市场和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科技协会和各种技术交流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难题库、项目库和成果库及专家咨询系统,强化有关部门的信息收集发布、技术咨询、市场调研、成果招标、项目评估论证、人才培训等服务职能。鼓励开展技术创新项目的各种中介、经纪代理服务活动,着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8、初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技术创新指标考核和办法、执行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制度

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使其纳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近期初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并执行技术创新指标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技术创新工作计划、机构、投入、效益等内容,重点考核技术创新项目的投入和产出。

为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技术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对技术创新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授予技术创新奖,并对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重奖。各开展技术创新的企业和单位,也须制定相应的技术创新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本企业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讲理想比贡献和专利发明等活动,对其成绩突出的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9、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的舆论宣传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省、市领导同志关于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建立技术创新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职工对技术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并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创新、关心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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