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2000]16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11-2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正文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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