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党办[2000]3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12-28
施行日期:2000-12-28
发布部门: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当涂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2000年12月28日

  当涂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发[2000]16号)和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00]1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涂县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适应税费改革,深化农村各项体制改革,促进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目标、内容的要求,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符合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遵循的原则:

  1、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进乡镇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规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各自职能,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别收归县和乡镇政府承担。

  2、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精简乡镇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人员,调整乡镇事业单位布局,压缩国有事业单位建制,搞好人员的合理分流,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乡镇事业单位活力。

  3、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乡镇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强化为农业服务功能,促进农村改革的深化,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4、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地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力资源状况和自然环境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机构设置

  当涂县城关镇和中心建制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原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水产站合并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农机站、水利站合并为农机水利站,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合并为文化广播电视站,增设村镇建设站,土地管理所更名为土地环保站,保留农经站、计划生育服务所,调整后,设置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农机水利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农经站、土地环保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村镇建设站等7个事业单位。其他乡镇除土地环保站与村镇建设站合并为土地村镇建设站外,均与城关镇和中心建制镇设置相同,设置6个事业单位。

  (二)精简人员编制

  当涂县城关镇和中心建制镇(博望镇、丹阳镇、黄池镇)事业单位均配备30名编制,其他乡镇25名编制配备。当涂县乡镇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由789名调整为645名,精减144名。

  (三)理顺管理体制乡镇事业单位由过去的县区有关部门管理改为乡镇管理,隶属于乡镇政府领导,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三、人员定岗分流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利益调整,要严格执行改革政策,严明组织纪律,按照编制数定岗。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0]1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富余人员分流政策,报市批准后执行。要多渠道分流人员,确保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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