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传染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马政秘[1999]6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9-06-29
施行日期:1999-06-29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正文

  《马鞍山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6月29日

马鞍山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

  我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重视下,在省卫生厅的指导和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全体卫生人员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1990年相比,1998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下降了5486%和2941%,麻疹、百日咳、流脑、乙脑发病率分别下降了9305%、9489%、6786%和8094%,疟疾的发病率已连续9年控制在1/万以下,先后实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和消灭丝虫病的工作目标,尤其是在1991年我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和1995年、1998年农村水灾严重的情况下,救灾防病工作取得了灾后无大疫的胜利。在强化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市区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724%,实现了以省、县、乡为单位四苗免疫接种率达三个85%的目标,已连续14年和15年无脊髓灰质炎和白喉病例发生。

  但是,我市的传染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急性传染病尤其是痢疾、甲肝、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和乙肝等与医源、血源感染密切相关的疾病,发病率仍较高,占传染病发病率构成比的50%以上;结核病仍在肆虐,疫情呈三高一低,即患病率高、死亡率高、耐药率高、年递减率低;性病死灰复燃,发病率呈逐年上升,各类性病均有发现,而且已经涉及到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冷链设备需要更新和维修,农村儿童计免保偿率、乙肝疫苗接种率还有待提高。传染病防治执法力度不大,监督取证工具、监测仪器及交通、通讯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街头食品等卫生合格率低,食源性疾病未得到有效控制。基层防病网络不健全,少数乡镇防病组织、人员、经费不落实,部分乡村防疫人员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卫生改革与全面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为动力,加强各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建设,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以健康教育和科学研究为先导,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基本目标和主要指标

  1、基本目标

  最大限度地降低急、慢性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正常年份法定报告传染病平均发病率比“八五”降低5%,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力争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大灾之年不发生大疫。

  2、主要指标

  (1)到2005年全市以乡为单位儿童四苗接种率达98%,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

  (2)开展重点人群甲肝疫苗接种,并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到2005年,全市适龄儿童甲肝疫苗接种率达85%.

  (3)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工作,加强流行病学及实验室监测。到2000年,全市消灭脊髓灰质炎通过省卫生厅确认,到2005年,进一步巩固消灭成果;

  (4)1999年继续开展加速麻疹控制行动及扩大免疫工作,到2000年,全市麻疹的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2005年基本消灭麻疹;

  (5)到2000年,结核病涂阳患病率比1990年降低20-30%,结核病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达40%.2005年结核病涂阳患病率比2000年再降低10-20%,结核病治愈率达98%以上;

  (6)到2000年,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万以内,全市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到2005年,全市达到消灭疟疾标准;

  (7)加强对丝虫病监测,巩固消灭丝虫病成果;

  (8)强化性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建市、县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开展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性病发病率;

  (9)加强麻风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病人,早进行系统地联合化疗,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成果。力争早日消灭麻风病;

  (10)到2000年,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以上,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低于10%,消除碘缺乏危害;

  (11)1999年县卫生防疫站达到县级等级站标准,到2000年,全市90%县级卫生防疫站达到二等站或三等站标准,到2005年,所有的卫生防疫站都要达到一等站标准。加强市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2005年,建成省内一流的地市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

  (12)到2005年,100%的乡镇建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防保站(所),并做到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

  (13)各级防疫机构内均建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危害群众健康的主要传染病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00年达60%,到2005年,达80%以上。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以及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工作重点深化改革卫生防疫管理体制;加强基层防疫网络建设,加强监督监测和防疫防治机构建设;重点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控制病毒性肝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结核病的发病率;重点做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减少食源性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防疫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疾病监测和疾病的预防与控制管理水平,提高各级防疫防治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与健康水平。

  (二)主要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社会性、群众性强,它关系到劳动力的保护、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安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科学、全面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既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卫生工作低投入、高效益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加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证重大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所必要的资金。要把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作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常抓不懈。

  2、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卫生部门要研究、分析疫情形势,定期向政府汇报,当好政府的参谋;各级各类防疫、防治机构、医疗单位要做好传染疾病人隔离治疗及消毒工作,处理好每起疫情;城建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管理,当涂县、向山区政府要做好乡镇小水厂,自备水厂水质的卫生管理,加快改水、改厕步伐,使村民尽早饮用清洁卫生水,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因地制宜地进行改厕工作;城管部门要强化垃圾袋装化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垃圾、粪便的清运、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城乡结合部等重难点区域卫生死角的治理,清除蚊蝇孳生地;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负责做好公共无主区域预防性消杀工作,降低四害恶性密度、减少疾病传播媒介;环保部门要督促检查城市污水、污物处理,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城市卫生设施建设;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配合卫生部门采取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卫生措施;宣传、新闻部门负责做好全社会卫生宣教工作,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3、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各综合性医院建立健全防保科(组),各乡镇卫生院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乡镇防保站(所),做到防治任务、人员、机构、经费四落实;同时还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防治工作的逐级管理。各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市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要不断更新仪器设备,开展新的检测项目。要采取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措施,做好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既有专业技术带头人又有培养前途的卫生防疫后备队伍,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和对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的处理能力。

  4、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及单位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理,以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权威性;要加强疫情管理和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要加强对医源性、血源性传播的传染病及有关污染环节的监督,严格控制感染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乡村两级的各种医疗、预防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确保各种消毒剂、消毒器械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安全使用。

  5、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健康教育是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与引导或促进健康行为形成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卫生工作的治本措施。各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科普知识。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市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要结合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采取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各医疗单位要充分利用门诊大厅、侯诊室等场所设置体现不同专业内容的疾病防治宣传栏,医护人员要针对门诊、住院病人不同疾病特点实际需求,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教育咨询与指导。要让健康知识进工厂、学校和家庭,引导群众增强卫生文明与自我保健意识,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与行为。

  6、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1)以消灭脊髓灰质炎和麻疹为重点,全面加强计划免疫工作。首先要加强冷链设施建设。冷链是计划免疫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加强对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保证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其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严格各种疫苗的进货渠道,坚持实行卫生防疫系统内逐级供应与管理,从严打击私售或贩卖疫苗行为,确保疫苗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各种接种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接种质量,杜绝预防接种差错事件。

  (2)以霍乱防治为重点,抓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霍乱是一种来势猛、传播快、涉及面广、早期病死率高的甲类传染病。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防治组织、人员和防治药品、器械,办好肠道门诊,一旦发生霍乱疫情,按“早、小、严、实”的原则,尽快扑灭。加强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工作。在巩固城市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农村地区推广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当涂县乙肝疫苗接种率要逐年提高。开展重点人群甲肝疫苗接种试点,做好易感人群甲肝病例的调查与处理,严密控制甲肝疫情。

  (3)以结核病归口管理为重点,抓好结防工作。1996年卫生部已将结核病由丙类上升为乙类传染病。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是控制传染源和对病人实行规则化疗的一个重要手段。各非结核病归口管理单位要建立制度,发现结核病人及时向归口管理单位转诊,不得截留或私下诊治;结核病归口管理单位要做好疫情的登记、报告工作,按照早期、联合、适量、规律的用药原则,实行全程督导化疗,进一步提高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

  (4)以综合治理为主,控制性病疫情。公安、司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性活动人群的教育,提高其洁身自爱的自觉性,控制性紊乱现象;卫生部门组织定期性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严禁非性病监测点和个体行医不规则诊治性病,加强规则治疗工作,以切实控制我市性病疫情。

  (5)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全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把好食品的生产、贮运和销售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监督监测,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街头食品,要严格依法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以确保食品卫生质量,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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