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破坏性地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漳政[1998]综8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8-06-15
施行日期:1998-06-15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漳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已经1998年6月15日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

漳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为保证漳州市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参照国家和本省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漳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漳州支队等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我市破坏性地震的分类

  根据《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人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地震等三类。

  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死亡少于200人和直接经济损失少于国内生产总值1%的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市范围内发生大于里氏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国内生产总值5%的地震。

  根据专家预测,今后一、二十年内,我市有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可能;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预案立足于防范一般破坏性地震。

  二、地震应急的领导和组织机构

  1、漳州市是国务院划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规定必须成立防震减灾的领导机构——防震减灾委员会。我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市长

  副主任委员:分管地震的副市长

  分管建委的副市长

  军分区分管的领导

  委  员:市政府分管地震的副秘书长、宣传部、计委、建委、经委、外经委、财委、科委、教委、地震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邮电局、电业局、水利水电局、交通局、人防办、外事办、32417部队、39183部队、175医院、武警漳州支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市防震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地震局和建委抗震办抽调人员组成,地震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市防震减灾委员会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指挥组,具体组织实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

  漳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地震现场调查组 地震监测预报组 现场人员抢救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

  人员疏散安置组 消防及工程抢险组 交通运输保障组 救灾物资供应组

  通信联络保障组 社会治安组 宣传报道组

  3、办公室和各指挥组的组成和职责

  (1)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地震的副秘书长负责,抽调市府办、地震局及各应急指挥组的人员组成,内设综合联络组、震情监视预报组、后勤保障组,办公地点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其主要职责:

  ①迅速了解、收集灾情、抗震救灾和社会动态等情况向指挥部领导者和省政府汇报。

  ②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

  ③根据震情和灾情,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决策、指挥意见。

  ④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决定、命令等,协调、督促各组的工作。

  ⑤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2)地震现场人员抢救组由军分区、驻漳部队和武警漳州支队组成,主要任务是迅速救助被压埋群众和国家财产,防止重大的灾害发生。

  (3)医疗救护防疫组由卫生局、175医院和市防疫站组成,主要任务是抢救生命、医治伤病,对灾区群众实施紧急卫生保障,控制灾后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处理尸体,杜绝瘟疫的发生。

  (4)人员疏散安置组由民政局与当地政府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疏散路线和地点,组成灾民的安全疏散,搭盖防震棚,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用等急需的生活问题。

  (5)消防及工程抢险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建委、经委、供电局、水利水电局等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扑灭火灾,防止火灾的扩大蔓延;抢修、加固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抢修市政设施;抢救国家重大工程;加固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等;必要时请求驻漳部队支援。

  (6)交通运输指挥组由交通局、交警支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保障震后交通运输的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必要时应实行特别时期的交通和车辆管制。

  (7)物资供应组由计委和财委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抗震救灾和灾区群众生活所需的物资供应。

  (8)通讯联络组由邮电局组成,其任务是保证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通讯联络的畅通,尤其是要优先保障指挥部和震中区的通讯。必要时,请驻漳部队派出通讯部队,组成我市应急通讯联络网。

  (9)社会治安组由公安局、武警支队组成,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必要时颁布、执行紧急状态下的特别治安措施。

  (10)宣传组由宣传部、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宣传单位组成,负责地震和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来自地震谣传;必要时发布震情消息,以稳定人心;宣扬抗震救灾中的好人好事,激发群众的抗震救灾热情。

  (11)地震现场调查组由地震局、建委组成,主要任务是配合省地震现场调查组进行地震灾害和地震烈度的调查,开展震灾损失的评估。

  (12)地震监测预防组由地震局组成,主要任务是配合省地震局在震中区加密观测,及时收集和处理监测资料,配合专家对强余震做出预报。

  (13)应邀来漳的外宾、外商及港澳台人员由邀请接待单位负责安置;三资企业的外籍人员由外经委协助市外办(外国人)、侨办(港澳侨胞)、台办(台胞)负责安置;外国及港澳台来漳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立即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采取以下行动方案:

  1、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接收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或厦门地震遥测中心的地震信息,在20-30分钟内确定地震的震级、震中和发震时刻;预估灾害的大小和范围;提出对策意见。

  2、30分钟内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地点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即市地震局),通报震情和灾情,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要求。

  3、各有关指挥组迅速调集队伍,并在2小时之内出发,奔赴地震现场。必要时组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总指挥或一名副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震中区各级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组在现场的救灾工作。

  4、市抗震救灾办公立即开展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灾情、搞震救灾和社会动态等情况,向指挥部领导和省政府报告。

  5、市地震局会同省地震局的专家加强对震情的监视,及时汇总、分析监测资料,积极跟踪强余震,努力做好强余震的预报。

  6、及时发布震情通告,做好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工作,密切注视社会上的地震谣传,并及时给予辟谣,以稳定人心。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除按上述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外,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和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国家和省的紧急支援。

  五、临震应急反应

  当接到省政府(或省地震局)发布漳州有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之后,市政府即可宣布进行临震应急期。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召开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震情的通报,研究、制定应急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2、地震部门要加强震情监视和分析预报工作,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密切注视社会动态,注意社会上的地震谣传,及时辟谣。

  4、根据震情发展,必要时要组织避震疏散。民政部门要协助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的安全疏散;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社会治安;驻漳部队、武警部队、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现场抢救队伍,准备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器材。

  5、各部门应加强震情值班,并按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市、区)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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