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区(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