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吉化工业股份有限公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吉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产品销售计划》征收印花税请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吉地税地字[1998]33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8-05-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批复的通知》(国税函[1999]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的批复(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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