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
3.1 免疫调节作用
3.1.1 试验项目
3.1.1.1 动物试验
3.1.1.1.1 脏器/体重 比值
胸腺/体重 比值
脾脏/体重 比值
3.1.1.1.2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
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试验
迟发型变态反应
3.1.1.1.3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
抗体生成细胞检测
血清溶血素测定
3.1.1.1.4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
小鼠碳廓清试验
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
3.1.1.1.5 NK细胞活性测定
3.1.1.2 人体试食试验
3.1.1.2.1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
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
3.1.1.2.2 体液免疫功能试验
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
3.1.1.2.3 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
吞噬与杀菌试验
3.1.1.2.4 NK细胞活性测定
3.1.2 试验原则
要求选择一组能够全面反映免疫系统各方面功能的试验,其中体重、脏器/体重比值、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和单核——巨噬细胞功能为必测指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3.1.3 结果判定
3.1.3.1 在细胞免疫功能、体液免疫功能、单核——巨噬细胞功能及NK细胞功能检测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功能检测结果阳性,可以判定具有免疫调节作用。
3.1.3.2 在细胞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选择该方面的两个试验,且结果均为阳性,可以判定具有细胞免疫调节作用。
3.1.3.3 在体液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①选择两个试验且结果均为阳性②选择抗体生成细胞试验,但要求至少两个剂量组阳性,可以判定具有体液免疫调节作用。
3.1.3.4 在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项目中选择该方面的两个试验,且结果均为阳性,可以判定具有非特异性免疫调节作用。
3.1.3.5 对任何一项免疫试验具有抑制作用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免疫抑制效应。
3.7 耐缺氧作用
3.7.1 试验项目
3.7.1.1 小鼠常压耐缺氧试验
3.7.1.2 亚硝酸钠中毒存活试验
3.7.1.3 急性脑缺血性缺氧试验
3.7.2 试验原则
小鼠常压耐缺氧试验、亚硝酸钠中毒存活试验、急性脑缺血性缺氧试验三项试验中任选二项进行
3.7.3 结果判定
二项试验结果阳性,可判定有耐缺氧作用。
附:耐缺氧作用检验方法
1.常压耐缺氧试验
1.1 原理
缺氧对机体是一种紧张性刺激,影响机体各种代谢,特别是影响机体的氧化供能,最终会导致机体的心、脑等主要器官缺氧供能不足而死亡。
1.2 材料
250mL磨口广口瓶、秒表、凡士林、钠石灰(或等量氢氧化钠和碳酸钙)。
1.3 实验动物
推荐使用近交系小鼠。选用6~8周(20±2g)小鼠,雌雄均可,单一性别每组不少于10只。
1.4 剂量分组
按体重随机分为1个对照组和3个剂量组(组间差应不大于1g),其中1个剂量应相当于人日公斤体重推荐摄入量的10倍。
1.5 实验方法
各剂量组经口连续给予不同浓度受试物20~30天,对照组给予同等容量溶剂,于末次灌胃后1小时,将各组小鼠分别放入盛有15g钠石灰的250mL磨口广口瓶内(每瓶1只),用凡士林封瓶口,盖严,使之不漏气,立即计时,以呼吸停止为指标,观察小鼠因缺氧而死亡的时间。
1.6 统计方法及结果判定
采用方差分析处理数据。受试物组与对照组比较,存活时间延长,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则判定该试验结果阳性。
1.7 注意事项:
1.7.1 每个磨口广口瓶内最好只放1只小鼠,以防互相干扰影响耐缺氧能力的测定。
1.7.2 广口瓶一定要密闭封严,以防漏气,否则会影响试验结果。
1.7.3 广口瓶必须等容量(误差±1ml)。试验前先用水加以校正。
1.7.4 每批实验动物的体重应尽量保持一致。
2.亚硝酸钠中毒存活试验
2.1 原理
亚硝酸钠使正常二价铁血红蛋白转变为三价铁血红蛋白,破坏血红蛋白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死亡。
2.2 材料
亚硝酸钠、秒表 1ml注射器
2.3 实验动物
选体重20±2g健康小鼠,雌雄均可,单一性别每组不少于10只。
2.4 剂量分组
同1.4
2.5 试验方法
各剂量组经口连续给予不同浓度受试物20~30天,对照组给予同等容量溶剂,于末次灌胃后1小时,各组动物均腹腔注射亚硝酸钠溶液200~240mg/kg.bw(0.1ml/10g),立即计时,记录动物存活时间。
2.6 统计方法及结果判定
采用方差分析处理数据。受试物组与对照组比较,存活时间延长,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则判定该试验结果阳性。
3.急性脑缺血性缺氧试验
3.1 原理
动物断头后,由于脑供血终止,在短时间内脑中原有的血液和营养物质尚能使脑功能维持短暂时间,显示出有规律地张口喘气,以喘气时间为指标,可观察受试物对脑缺血性缺氧的保护作用,凡能使脑耗氧降低的受试物,均能延长动物喘气时间。
3.2 材料
剪刀 秒表
3.3 实验动物
同2.3
3.4 剂量分组
同2.4
3.5 实验方法
各剂量组经口连续给予不同浓度受试物20~30天,对照组给予同等容量溶剂,于末次灌胃后1小时,各组动物(在乙醚浅麻醉下)自颈部逐只断头,立即按秒表记录小鼠断头后至张口喘气停止时间。
3.6 统计方法及结果判定
采用方差分析处理数据。受试物组与对照组比较,喘气时间延长,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则判定该试验结果阳性。
3.7 注意事项
3.7.1 断头用的大剪刀必须锋利,断头时操作要敏捷,捉拿小鼠不宜反复多次或捉拿时间过长。
3.7.2 断头部位在小鼠耳根后部,切勿损伤延脑,否则断头后小鼠不显现喘气活动。
4.辅助抑制肿瘤作用
4.1 试验项目
4.1.1 动物移植性肿瘤试验
4.1.2 免疫功能试验
NK细胞活性测定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
4.2 试验原则
动物移植性肿瘤试验必须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瘤株,重复一次,同时必做两项免疫功能试验。
4.3 结果判定
两种或两种以上瘤株的动物移植性肿瘤试验,实体瘤瘤重或腹水瘤生存时间,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显著性,实体瘤抑瘤率必须在30%以上(含30%);本试验要求重复一次,同时至少有一个相同剂量组在两次试验中结果均为阳性,并且对免疫功能无抑制作用者,方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辅助抑制肿瘤作用。
5.预防化学致癌作用
5.1 试验项目
5.1.1 动物诱发性肿瘤试验
5.1.2 免疫功能试验
NK细胞活性测定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
5.2 试验原则
动物诱发性肿瘤试验,两项免疫功能试验必做。
5.3 结果判定
动物诱发性肿瘤试验阳性,并且对免疫功能无抑制作用,则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预防化学致癌作用。
6.调节血脂作用
6.1 试验项目
6.1.1 大鼠脂代谢紊乱模型法(预防性高血脂模型法和高血脂模型法)
6.1.2 人体试食试验
6.2 试验原则
预防性高血脂模型法和高血脂模型法任选一种,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脂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为必测指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6.3 结果判定
6.3.1 动物实验
2项或2项以上指标阳性,可判定有调节血脂作用;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两项指标中一项指标阳性,且2个或2个以上剂量组同时呈阳性,可判定有调节血清总胆固醇或甘油三脂的作用。
6.3.2 人体试食试验
人体试食试验阳性,可判定该受试物对人体具有调节血脂作用。
7.改善性功能作用
7.1 试验项目
7.1.1 动物实验
7.1.1.1 交配试验
7.1.1.1.1 大鼠交配试验
7.1.1.1.2 小鼠交配试验
7.1.1.2 勃起试验
7.1.2 人体试食试验
7.2 试验原则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实验均为必做项目。评价改善性功能作用,应主要观察是否增强性交功能及阴茎勃起功能。考虑到影响性功能的因素很多,而睾酮对性功能的维持具有重要意义,必要时可对血清睾酮水平进行测定。
7.3 结果判定
7.3.1 动物实验
交配实验(大、小鼠交配试验任选一项)或勃起试验中有一项试验结果为阳性,即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改善动物性功能的作用。
7.3.2 人体试食试验
人体试食试验阳性,可判定该受试物对人体具有改善性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