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业务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1996]1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6-01-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国税局《关于高校科技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辽国税一[1999]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明确如下: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接到此文件后,尽快通知所在地相关企业及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二、省国税局辽国税一[1999]150号文件所列我市高校科技企业在办理1998年度退还增值税手续时,应将其申请退税产品在1998年度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及《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三、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于1998年9月30日前将企业上报的《纳税人减免税审批表》和申请退税产品在1998年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报市局流转税处核批。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8,19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