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边境贸易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边境贸易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桂国税发[1997]19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7-08-2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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