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财税字[1997]0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7-05-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外税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给大连地方税务局国税函(1997)4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批复》转知你局,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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