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机关执法责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十政发[1997]7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7-11-22
施行日期:1997-11-22
发布部门:十堰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十堰市行政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十堰市行政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行政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两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两个文明建设。

实行“两制”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实施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执法分工和责任,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违法追究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真正实现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有章可循,做到外部监督、内部制约和个人自我约束相结合,保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使全市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二、基本要求

实行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把法律、法规和规章分类,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职能范围,分别确定负责贯彻执行的责任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提出具体的执法要求,明确相应的执法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与奖惩,使执法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市政府各部门,在实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要达到下列要求:

1、各部门都要把实行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2、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确定所要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理顺内部执法关系,确定执法主体资格,完善执法程序,对执法任务、责任、范围、权界、程序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执法文书、处罚单据管理等,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执法责任制度。

4、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各部门对执法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5、要完善部门内部的执法岗位责任、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和内部制约制度,并将执法责任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把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范围,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施步骤

推行“两制”工作,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1999年底全部完成,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997年底以前)。市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做好学习和思想发动工作,并确定具体负责的领导和办事人员;对本部门所应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整理出目录。

第二阶段:分解部门执法责任阶段(1998年元月至4月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将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报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法制办对目录进行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

2、市政府公布各部门所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

3、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确定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来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机构,停止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阶段:制定部门具体执法责任制度阶段(1998年5月至9月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组织本部门的执法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2、各部门分别制定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制度,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执法岗位责任、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违法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原来已制定的部门,要按行政处罚法和本方案的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

3、各部门将各项执法责任制度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经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各部门要基本完成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并要做到:各自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关系理顺,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执法机构和各项责任制度健全,使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998年10至12月份)。

1、各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和总结;

2、市政府对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有无部门执法责任制的组织体系;是否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了培训考核;执法责任是否明确;有关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效果如何等。

第五阶段:巩固完善阶段(1999)。一是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没有达到要求的部门,限期补课,直至达到要求;二是对实行执法责任制度中的难点加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对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要及时落实,逐步完善各项制度。

四、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实行执法责任制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市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市政府决定成立“两制”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人要成为执法责任的总负责人,要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各部门之间既要有明确的执法分工,又要互相合作,积极配合。特别是职责交叉的部门,对执法中的矛盾,要从全局出发,主动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市政府将根据不同阶段的需要,随时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组织抽查。市政府法制办将增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公开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各部门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将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5、搞好考核评比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考核标准,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在每年年底对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给予能报批评、且不得评为当年的先进单位。

6、抓好试点工作。经研究,市政府确定市工商局、土地局、水利局和文化局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两制”工作要按上述方法步骤提前完成,即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底结束。具体要求各试点单位1997年底以前完成第一、二阶段的工作;1998年1、2月份完成第三阶段的工作;3月份完成第四阶段的工作,召开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为全市全面开展“两制”工作摸索和积累经验。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1,11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