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

正文

  1951年12月11日临法秘〔51〕字第314号报告阅悉。

    关于孙太于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问题,不论是否在职干部,均应予以刑事处分。单纯公开检讨与行政处分不足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至于如何制裁,你院可酌情决定。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0,77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