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6日通过的《关于海子塞什腾村、苏干湖村调整由团结乡管理、前山大巴图村调整由民主乡管理的决议》超越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是不适当的。决定予以撤销。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子塞什腾村、苏干湖村调整由团结乡管理、前山大巴图村调整由民主乡管理的决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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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6日通过的《关于海子塞什腾村、苏干湖村调整由团结乡管理、前山大巴图村调整由民主乡管理的决议》超越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是不适当的。决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