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
时效性:失效  失效日期:1980-1-1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建议,决定: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1,92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