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效力级别:法律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1983-09-02
施行日期:1983-09-02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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