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的通知

关于建立《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74]国海科字第08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4-02-25
施行日期:1974-02-25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正文

为加强海洋站的业务管理工作,搞清海洋站历史沿革情况,进一步发挥历史资料的作用,决定从1974年在各站建立《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由中心站负责指导海洋站填写。填写草稿经中心站审查后再正式腾清,一式四分,除留站一分外,其余分别由中心站、分局和情报所各保存一分。档案填写工作要求1974年底前完成。

  2、海洋站每年的变动情况均填入《观测工作大事记》。年终时将大事记中的重要变动情况、异常水文气象情况以及重大记事逐级汇总上报。并分别填入工作档案有关项内;各分局填写后再转寄局情报所。供该所补充填写使用。

  3、已撤销的站(我局存有历史资料的站)也应填写档案,填写单位和完成时间由分局确定。

  4、《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为秘密资料。填写后应妥善保存。

  现寄去档案 本,请即下发使用。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1,97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关于建立《海洋站业务工作档案》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