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为公检法部门办案调阅档案实行无偿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89)高检办厅字第41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89-07-20
施行日期:1989-07-20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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