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纵横等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纵横等11家期货公司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期审字[1995]46-5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5-04-05
施行日期:1995-04-05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宁波纵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宁波物资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海南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海南光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海南华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海南海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宇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三读期货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金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浙石期货经纪公司:
江苏三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公司符合期货经纪公司的标准,请持本批复到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国内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期货从业人员培训业务。在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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